要獲得赴美國的商務或旅游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其短期單獨進入美國的目的僅為旅游或短期商務活動,有合理的旅游目的,有足夠經濟能力支付申請人旅游和在美國期間所需費用;在國外有不可放棄的居住權;有短期暫停留后必須回國的不可分割的社會,經濟和其他關系。根據(jù)1952年《移民與國籍法》修正案條中第214(b)段,如果申請人不能向領事官員提交上述材料以消除其
的移民傾向,領事官員將不會為其頒發(fā)簽證。
此外,申請這兩種簽證的必備材料如下:(1)B-1簽證:B-1簽證頒發(fā)給從事短期商務活動的申請人。商務活動包括簽訂合同,參加展覽或會議,或與客戶洽談業(yè)務。該簽證為3個月1次有效。這種簽證沒有簽證費。
申請人需要出示下列的材料:填妥的DS-156申請表 · 一張?zhí)钔椎脑谥行陪y行免費領取的日程表 · 發(fā)自美國邀請方的邀請函,表明訪美目的和在美國停留的時間,以及由誰來提供所有的費用。 ·
證明在中國的公司的真實性的文件,如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信用證明以及所從事的商務活動的證明文件。 · 證明與美國邀請方關系的文件,如雙方簽訂過的合同,來往信件,提貨單,等等。 ·
證明申請人個人情況的文件,如結婚證書,在職證明,銀行存款證明,工資單,等等。 (2)B-2簽證:B-2簽證頒發(fā)給赴美國旅游的申請人,包括:1.探親訪友;2.旅游觀光;3.就醫(yī);4.處理突發(fā)事件親屬傷亡、財產糾紛等;5.參加兒女畢業(yè)典禮或婚禮;6.參加各種性質的社團活動;7.參加各種業(yè)余性的音樂會和運動會等。
申請人需要出示下列的材料:填妥的DS-156申請表 發(fā)自在美國的親屬或朋友的邀請信,或證明參加了旅游團或會議的信件。 ·
證明申請人經濟能力或在美國親友的經濟能力的文件,如稅單或I-134經濟擔保書。 ·
如果申請人有任何既往病史,申請人應該出示在赴美期間的旅游或健康保險。 二寸照片2-4張 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 有效護照(有效期半年以上) 能否獲得簽證,關鍵在與美國領事官的面談。
成功要訣:
你應簡要說明赴美的理由,而且要證明該項計劃僅僅是臨時性的,無意在美長期居留。
譬如:你在國內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和社會工作;你從事著重要的工作,而該項工作不允許你長住國外;你在國內的生活條件很高,住房、工資,家庭關系牢固,使你難以割舍等等。只要領事官員對你排除移民嫌疑,就會給你頒發(fā)簽證。
B-2簽證在美國最長可停留6個月,到期可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延期,最多可延兩次,每次6個月。值得注意的是,B-2簽證雖然可申請改為學生F-1簽證,但申請變更為工作H-1或L1簽證則非常困難。該簽證持有者不得在美國停留期間就業(yè)。這種簽證沒有簽證費。
(3)為去過美國的簽證申請人開辦免面談服務 為改進服務,美國使館與中信實業(yè)銀行合作,啟用免面談簽證申請服務,該服務適用于曾去過美國的簽證申請人。凡符合該服務條件的旅行者可在北京、青島、濟南、鄭州、上海、南京、杭州、蘇州、武漢或天津的任何一個中信實業(yè)銀行分支機構遞交簽證申請,并于晚些時候在同一分支機構領取簽證,而不必去美國使館進行面談。 凡在過去五年中,持因私護照訪問過美國的商務旅行者(B1),旅游者(B2),訪問學者(J),留學生(F),以及短期工作人員(H),都適用于此項服務。申請人不必自己親自遞交申請,如符合以上條件,可讓朋友、親屬或同事代交申請。 使用這項服務所需的文件材料包括:有效護照,在中信實業(yè)銀行交納的簽證申請費405元人民幣,一張?zhí)钔椎暮炞C申請表,上次赴美的證明件,以及學生、訪問學者和工作人員簽證所需的表格(分別為:I-20,IAP-66,或I-797)。在北京和上海,此項服務的費用為200元人民幣,可在中信銀行交納,該費用一但交納,概不退還。在青島、濟南、鄭州、南京、杭州、蘇州、武漢或天津,需另加約50元人民幣的傳遞資費。